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面临困境与解决对策
——以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为例
汪栋 黄晶 殷宗贤
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发展,农村居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在快速消费和快递网购等生活方式充分满足居民物质文化需求的同时,农村居民生活垃圾日益增多,“垃圾围村围镇”现象也时有发生,垃圾成为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顽疾”,农村人居环境问题逐步显现。“十三五”以来,中央政府十分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扎实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就地分类、源头减量试点”。在此背景下,农村生活垃圾“垃圾围村围镇”问题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也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由此开展的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成为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垃圾分类现状
2018年10月,射阳港经济开发区正式获批成为江苏省省级经济开发区,射阳港区政府紧紧围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总目标,以农村生活垃圾清理、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科学谋划,统筹推进,破解难题,全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港区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持续增强。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射阳港经济开发区以村庄清洁行动为抓手,立足建立“五级网络”保障体系,实施“户分类”减量化、“组保洁”精细化、“村收运”常态化、“镇转运”规范化、“县处理”无害化,逐项细化抓落实,稳步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截止2021年7月,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共建成垃圾压缩站24座,镇(区)日收集转运生活垃圾270多吨,全部焚烧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率达100%。与此同时,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在全域推进“百日提升”十大行动的基础上,加大对乡村公共空间的治理力度,重点清理村内巷道的建筑垃圾、生活生产垃圾,及时拆除乱搭乱建,规范骨干道路沿线集市、商铺经营秩序,彻底清除房前屋后、主要道口乱贴乱写和小广告等,改私还公,盘活利用公共资源。全区累计发动群众20多万人次,清理垃圾10多万吨,规范提升标识标牌1000多处,完成户厕1000座、公共厕所41座整治,清查核实货币资金9218.53万元、固定资产19.91亿元。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全面落实“五有”要求,探索构建道路、绿化、河道、垃圾处理、设施维护“五位一体”长效管护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所有行政村村规民约中。2020年以来,县财政支出10.97亿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区已挂牌“美丽庭院”示范户403户。
二、垃圾分类面临的困境
目前,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垃圾分类政策的推广正处于瓶颈期,根据搜集到的资料显示,原因主要归结于以下几点:
(一)港区垃圾分类起步较晚,配套政策不够完善。目前我国关于垃圾分类技术管理的研究较为丰富,但法律方面的规定和研究却很少。与上海、北京和南京等大城市相比,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起步较晚,相应的政策也不够健全,责任不够明确,存在综合性法律和配套法规缺失等问题。此外,港区目前对于垃圾处理的奖惩机制和分类后的配套处理机制尚不完善,高成本低收益挫伤了管理部门工作积极性。
(二)工业垃圾、沿海垃圾较多,处理成本和技术要求高。伴随着射阳港经济开发区获批成为江苏省省级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引入的规模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日益增多,工业垃圾的处理成为了港区棘手的现实问题。目前,港区政府处理垃圾的财力和技术都有限,还不足以支撑其处理大量的工业垃圾,主要通过政府项目服务人员与企业进行沟通,由企业自行处理。与此同时,作为沿海港口地区,仅射阳港沿海段,每天产生的沿海垃圾不低于五吨,并且沿海垃圾以泡沫类为主,目前进行的泡沫类焚烧实际上不满足处理要求。尽管有一部分泡沫垃圾可用来回收,但泡沫类垃圾回收率很低,处理技术和成本较高。
(三)居民缺乏垃圾分类意识,参与程度不高。截止2020年,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常住人口0.7万人,辖区内每平方公里人口23.33人,人口不算密集,但是大部分居民没有或者很难有主动去研习当地的垃圾分类政策的细则和要求,农村居民多年的生活习惯难改变。与此同时,执行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给当地居民的收益远低于执行性成本,因而农村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自主性比较低,政府对垃圾分类加强宣传的时候,分类效果明显就好,但往往过一段时间,乱丢混丢的又多起来。
三、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垃圾分类的政策建议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实施垃圾分类政策能够有效提高垃圾回收利用率,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为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的要求,根据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以下关于垃圾治理的对策:
(一)港区政府健全配套政策,加大垃圾分类科普宣传。由于目前对于垃圾分类在大类中的科普程度良好,但细分项在港区居民中则呈现出了一定的模糊性。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认知水平与垃圾分类的要求出现了不匹配的问题。因此,建议港区政府通过各类的途径来生动化、普及化的提高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认知水平,如公众号、新浪微博等广受众、低门槛途径,让受众可以“润物细无声”般的获得相应的教育。与此同时,射阳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需要根据居民垃圾分类执行的实时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实现“赏罚分明”。随着农村居民垃圾种类的增多,垃圾分类的细分规定仍然需要进一步健全,否则会造成少部分农村居民乱丢、乱扔垃圾的行为“零成本”。政府部门可以安排相关机构来定期更新垃圾分类的政策,在降低居民垃圾分类行为门槛同时,约束港区居民垃圾处理的具体行为。
(二)港区企业完善相关措施,提高垃圾分类实施效率。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的工业企业是企业垃圾分类的重要载体,垃圾分类费用也是企业开销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扎实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过程中,射阳港辖区内企业应合理规划垃圾分类计划,在垃圾运输过程中做好分类工作,避免混装、混运不同种类垃圾带来的二次污染。与此同时,作为港区发展的助推器,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的企业也应积极履行社会义务,例如:企业出资建设垃圾分类馆、购买垃圾分类车以及运营垃圾分类宣传平台等,在办好工业旅游线路的同时进一步为港区新农村建设添砖加瓦。企业对于垃圾分类的参与,不仅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政府在处理垃圾过程中的财政压力,而且有益于整个社会发展,同时也能进一步提高企业正面形象,让企业发展更上一层楼,实现合作共赢的局面。
(三)港区居民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垃圾分类意识。射阳港区的0.7万居民是垃圾分类政策实施过程中最大的政策客体,居民生活垃圾的处理也是垃圾分类政策施行的最大难题。针对港区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呈现出的散乱问题,大部分港区农村居民只有从主观上认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才能积极主动的去参与生活垃圾的分类活动。因此,港区居民需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学习垃圾分类的相关政策和分类知识,了解政策实施的前因后果,对自身有如何的影响,以及自己垃圾分类行为对环境有何影响,从而全面贯彻政策的施行。此外,港区农村居民在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过程中,应彼此增加沟通交流,互相鼓励、互相支持,增强垃圾分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作者简介
汪 栋:现代服务业智库研究员,南京财经大学副教授
黄 晶:现代服务业智库研究员,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
殷宗贤:现代服务业智库研究员,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