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简介
机构设置
智库动态
智库成果
智库专家
联系我们
 智库成果
  现代服务业
 
 联系我们

   南京财经大学综合楼410室
 E-mail:zhikuj@njue.edu.cn
 电话:025-83494746
 传真:025-83494746

 友情链接
 
 
现代服务业 您的位置: 首页 > 智库成果 > 现代服务业 > 正文  
  凝聚苏商力量,激发民营企业市场活力【智库专家解读十九大(二)】
[作者:胡雅蓓  发表时间:2017-11-04  阅读:

摘要:十九大报告首次写入“民营企业”的概念,突出了党对民营企业作为市场化核心力量的充分肯定。223万江苏民营企业缔造了独特的“苏商经济”现象,成为江苏乃至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苏商企业面临着结构性产能过剩、盈利空间压缩、产业升级困难、制度性交易成本高企等市场活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因为苏商企业尚未真正确立平等竞争的市场主体地位;优化营商环境的保障体系尚待提高;抱团发展闯市场的凝聚力尚有差距;实业精神和创新创业意愿减弱。为此,建议充分尊重苏商的市场主体地位,提振苏商专心致志干实体的信心;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不断推动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建设凝心聚力的发展平台,打造全方位、网络化大联通;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充分释放苏商创新创业潜能。

十九大报告深刻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对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出了新的重大论述:在重申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基础上,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民营企业”的概念首次被写入全国党代会报告,突出了党对民营企业作为市场化核心力量的充分肯定,民营企业将迎来史无前例的发展契机,在发展新时代不断释放新活力。

苏商作为植根于江苏的民商群体,是江苏的“金字招牌”,广大苏商秉承“厚德、崇文、实业、创新”的新时期苏商精神,缔造了独特的“苏商经济”现象。223万江苏民营企业规模已超半壁江山,成为江苏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主体力量。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充分发挥苏商群体的积极性和凝聚力,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市场活力,是事关江苏争当发展“排头兵”,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问题。

一、苏商企业市场活力不足的表现

(一)国内外有效需求不足,结构性产能过剩凸显

经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阵痛、动能转换困难相互交织,国内外市场消费需求疲软,导致苏商企业订单减少,产能普遍利用不足。苏商企业产能过剩带有全面性特点,不仅传统产业出现产能过剩,新能源、环保等新兴产业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产能过剩问题。江苏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PPI)自2012年到2016年,连续58个月处于下降通道。2016年,江苏民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成品存货同比增长5.28%,增速比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1.12个百分点,产成品库存和应收账款增加导致资金周转速度放慢,对于苏商企业形成了较大的经营压力。

(二)企业成本连锁上升,盈利空间受到压缩

目前我国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价格正处于快速上升期,特别是劳动力供应紧张局面逐步加剧,江苏企业用工成本连续多年2位数增长。人工成本刚性推动企业成本连锁上升,2016年,江苏民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成本增长10.27%,比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3.89个百分点。20171-7月,全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与工业品购进价格指数涨幅相差4.5个百分点,工业品价格涨幅远小于原材料购进价格涨幅。以低成本为竞争优势的经济增长难以持续,苏商企业盈利空间受到压缩。2016年民营规模以上工业亏损面8.53%,实现利润总额4214.53亿元,增速低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体水平。

(三)产业结构深层次矛盾突出,转型升级面临新压力

江苏民营企业产业发展空间面临着发达国家“高端回流”和发展中国家“中低端分流”,来自全球价值链两端的双重挤压。作为制造大省,江苏制造业“高端失守、低端混战”,制造业对外技术依存度高达 65%左右,科技成果转化率只有约 10%,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导致同行间价格战激烈。江苏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2016年在三次产业中占比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苏商企业多集中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而高端服务业民营经济份额偏小,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四)外部融资约束阻碍发展,制度性交易成本居高不下对江苏省1072家民营企业的调查显示,融资是民营企业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2017年上半年,江苏全省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5.0万亿元,虽然保持了高速增长,但分配给数以百万计的民营企业,仍显杯水车薪,且民营小微企业的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20-30%以上,民营企业融资成本远高于其他经济主体。同时,由于体制机制问题而造成的经济、时间和机会等制度性交易成本种类繁多,给处于微利运营状态的苏商企业带来沉重负担。

二、制约苏商企业市场活力的主要原因

(一)苏商企业平等竞争的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

从党的十五大到十九大,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在全社会形成共识,民营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也已确立。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民营资本与国有资本产权缺乏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平等竞争的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所有制歧视和竞争活动限制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市场领域对苏商民营资本开放的制度障碍尚未彻底消除;民营企业在设立登记以及资格准入条件上不能得到公正对待,基础设施建设、公用设施的建设招投标不能与国有企业平等竞争;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产权平等保护力度不均衡,苏商缺乏话语权等问题还没有真正得到解决。

(二)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制度服务保障尚待提高

苏商企业规模化、多元化的快速发展对营商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江苏现有环境与这一要求还不相匹配。主要体现在立法上对民营经济保护的不健全,产生大量空白地带,相应配套制度存在区别对待与模糊不清的问题,如《公司法》中非公司制民营经济主体权利义务处于真空状态,《刑法》量刑标准的区别对待等。在司法上对民营经济权利救济保障体系不完善,存在执法不规范、执行效率低、诉讼成本高等问题。与此同时,政府服务体系有待完善,企业审批许可项目过多过细、程序过于繁琐;政府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有所抬头;“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等现象仍然广泛存在。

(三)苏商抱团发展闯市场的凝聚力与兄弟省市尚有差距。抱团经营,合作发展,是浙商最大的特色之一,百万浙商携手闯市场成为浙商经济实力位居全国第一大“商帮”的重要原因。相比而言,苏商的抱团意识并不十分突出,在很多行业,苏商还处在单打独斗之中,企业之间无序竞争、恶性竞争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资源的集聚与整合,阻碍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以及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从2011年至2017年世界浙商大会已召开四届,成为凝聚全球浙商力量的重要举措。江苏虽做了不少工作,但在承办具有国际视野的世界苏商大会和知名专业性大会方面与浙江等兄弟省市相比尚有一定差距。

(四)部分苏商实业精神和创新创业意愿减弱。面临市场需求结构、生产条件、资源环境等内外部不确定性因素的困扰,部分苏商实业精神和创新创业意愿减弱。企业投资信心普遍不足,工业投资持续弱增长。2016年一季度江苏工业景气调查显示,59%的企业未来半年无投资打算,其中,约32%的企业对于未来宏观经济环境表示不乐观;约21%的企业表示看不准投资方向;约10%的企业表示进一步投资的计划由于资金尚未落实而受阻。20171-7月,全省工业投资增速滞后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幅,两者增速差距1.7个百分点。

三、推进苏商转型发展的建议与对策

(一)充分尊重苏商的市场主体地位,提振苏商专心致志干实体的信心

一是建设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和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在制度层面上清理废除制约民营企业市场主体活力的各种隐性壁垒和障碍,进一步明确苏商企业市场主体的权利责任。

二是深化价格改革,健全价格机制特别是生产要素价格机制,使民营企业在各种生产要素获取和进入垄断性行业等方面得到公平对待,真正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三是加强对苏商产权保护,将政府政策与苏商企业的诉求相结合,通过有针对性的帮扶,解决部分苏商投资方向不明、投资意愿不强、投资动力不足的问题,引导苏商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提振广大苏商实业报国的发展预期和信心。

(二)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不断推动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按照十九大精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实现经济新常态下政商关系的良性互动。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出台规范双方行为的具体指导意见,实现政府服务由“强发展型政府”向“强服务型政府”过渡。“用正面清单限制政府,用负面清单管理市场”,全面公布地方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不断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营造促进苏商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营造依法保护苏商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三)建设凝心聚力的发展平台,打造全方位、网络化大联通

在落实“一带一路”战略中拓展苏商发展空间,在政府、产业、企业三个层面上做好顶层设计,相互支持,构建起完善的战略体系。通过商会组织、产业联盟、产学研共同体等不同形式建设凝心聚力、沟通融情的苏商发展平台,全方位搭建苏商间联系的桥梁和江苏与各地之间经济交流的纽带。依托优势产业,延伸产业链条,以苏商大型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产业链配套中小企业抱团发展,并通过多行业相互交叉结链成网,努力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充分释放苏商创新创业潜能

企业家精神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源泉,十九大报告特别强调“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不断强化苏商的身份认同和价值认同,倡导和弘扬苏商“务实创新、重义诚信”的优秀企业家精神,擦亮新苏商品牌,形成全社会尊重、关心企业家的氛围,营造适宜企业家健康成长的环境。提高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支持行业领军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动,发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互联网+”集众智众力的乘数效应,倡导建设“全民创业型社会”,充分激活广大人民群众蕴藏的无穷创业创新热情、智慧和力量,加快在江苏培育一批“马云”、“马化腾”式的创业人才。

来源:本站原创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南京财经大学现代服务业智库@版权所有@2017-2020
南京财经大学 苏ICP备05007114号
江苏省南京市铁路北街128号南京财经大学福建路校区